泰安市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来源:网络  作者: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      2023-08-25 10:05:20

 泰安市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图1)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7日讯 为规范泰安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干部在构建良好舆论生态中的表率和引领作用,积极传播正能量,巩固壮大网上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上网行为管理系统日前,泰安市印发《泰安市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 全文如下: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员干部要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互联网的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政治责任和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在上网行为中,要积极传播正能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党中央的决策提供支持和引导.

二、大力弘扬网上正能量。党员干部要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抵制和反对网站平台、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等群组中各类有害言论,坚决同网上错误思潮作斗争.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该在网络上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传播正能量,为社会提供积极向上的信息. 我们要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观,积极参与舆论引导,抵制有害言论,为构建良好网络环境贡献力量.

三、加强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良好网络意识、网络文明素养、数字素养,不断增强舆论引导、应急处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合力构建法治、有序、文明的网络生态。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党组织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教育,提高他们的网络素养和安全意识。我们要注重提升党员干部的网络文明素养,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共同建设法治、有序、文明的网络环境.

四、加强网络账号备案管理。党员干部在网站平台注册账号需进行实名登记. 不得擅自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短视频、论坛社区等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同意并登记备案,纳入所在党组织日常管理范畴.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合规使用网络账号,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账号时,必须进行实名认证,并严禁以职务身份在社交媒体等平台上注册账号和建立群组。对于工作需要注册的账号,必须经过党组织批准并备案管理.

五、严格规范网络传播行为. 党员干部不得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不得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不得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不得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不得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网络传播规范,不发布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的言论,不散布谣言和不良信息。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价值观,传播真实的历史和先进的思想,坚决抵制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内容,为网络空间营造正能量和健康环境.

六、加强党员干部网络活动管理. 党员干部不得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不得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动员或参与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不得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纵容或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不得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党员干部要遵循组织纪律,不参与任何反对党的论坛、群组等活动. 我们要坚决抵制非法组织和活动,不参与宗教活动和邪教组织,不支持任何极端势力。在网络活动中,我们要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保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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